首 页     机构职能     环保法规     政务公开     环保动态     网上办事     公众互动     行风建设     宣传教育
·吴晓青在第四届中国城镇水务发展国际研讨会上强调 抓住重大机遇 推进水污染治理 ·谁堵住了“六湖连通” ·武汉用万吨自来水灌湖治污引发用水纠纷 ·环保局办培训班,收费1250元?襄樊市环保局声明:子虚乌有,要办班也会不收钱 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 ·红花套镇产业发展“绿”字当先 不让一时之利影响持续发展
站内搜索 关键字
您的位置:首页 > 机构职能 > 直属单位
省环保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规定》的通知(鄂环人[2001]4号)
        更新日期:【2004-08-25】 来源: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文件

鄂环人[2001]4


省环保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规定》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湖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规定》经我局审核批准,现予以印发。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湖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规定

   一、工作职能与主要职责

   1、宣传国家的各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

   2、围绕省局的中心工作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为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3、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环境宣传教育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宣教计划,协调全省各地和有关部门开展环保宣教活动;

   4、协调组织全省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环境保护重大节日开展环境宣传活动;

   5、负责全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日常新闻报道,开展全省环保宣传和舆论监督,协助组织并参与“湖北环保世纪行”等大型新闻宣传活动;

   6、开展《中国环境报》社湖北记者站的工作;

   7、协调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资料、教材和宣传品的编辑、制作工作;

   8、协助省教育主管部门搞好大中小学各类环境教育,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提高学生环境素质;指导全省的社会环境教育工作;

   9、组织落实全省环保系统在职干部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0、协助省局开展全省环保系统宣教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和指导地方环保宣教中心业务工作;

   11、开展国际之间和省际之间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12、组织开展社会性的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活动;

   13、承办省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工作职能与主要职责,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设4个科室。即:办公室、宣传科、教育科、行政科。

   三、领导职数

   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职数6名(正科4名、副科2名)。其人员由省环保局按有关规定核定。

 

 

  
附件: 

网站导航     关于我们
主办: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技术支持: 湖北省环境信息中心
地址: 武汉市武昌八一路346号 邮编: 430072 邮箱: 12369@hbepb.gov.cn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