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5日,环保部李干杰副部长在省环保厅李兵厅长的陪同下,视察了我省咸宁通山大畈核电厂厂址。在听取了核电公司和咸宁市的汇报后,李干杰副部长对我省大畈核电厂前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给予了肯定,并就下一阶段湖北省核电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四点希望和建议。一是要深刻认识核电的基本特点,尊重核电发展的基本规律,安全第一,确保质量,积极、稳妥推进核电厂的建设。二是要继续抓紧抓好大畈核电厂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建立、健全建设和运行管理机构、做好大件设备订货等。三是要切实加强地方层面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尤其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工作。市、县级环保部门对核电监管负有相应的责任,应承担部分具体工作,包括应急、监测、本底调查等;要注意引进和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做好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四是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工作,重视引导方向,形成公众信赖、认知、支持核电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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