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记者李新龙、通讯员李飞、陈果)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政府的要求,省环保厅日前召集17个市州环保局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调查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中,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拆分环评、降低环评要求等环境违法违纪行为。
此次排查的范围,是2008年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工程建设项目。其中,县级对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市级对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省级对总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重点排查。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也在排查之列。
重点排查内容为检查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执行情况,对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涉及重金属污染行业的环评执行情况进行清查,严肃处理违法行为。
据悉,我省专项排查计划本月底完成,对排查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