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湖北省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发布《2003年湖北省环境状况公报》。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局长:杨家志

                                                200463

 

污染物排放状况

 

▲废水

全省工业用水总量为84.00亿吨,其中新鲜用水量为28.86亿吨;排放废水总量23.06亿吨,其中工业废水9.65亿吨,约占总量的41.8%,比上年减少2.01%;排放达标量8.08亿吨,比上年减少2.51%。生活污水排放量13.41亿吨,占总量的58.2%,基本与上年持平。城市污水处理厂增加到了17座,日处理能力111.60万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了14.01%。

工业废水排放主要集中在武汉、襄樊、黄石等沿江城市,这三市排放量合计占总量的56.79%。从行业分布上看,排放主要来源于黑色金属冶炼、化工、造纸三个行业,合计占总量的59.59%

废水中镉、挥发酚、石油类、CODcr和氨氮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他污染物汞、六价铬、铅、砷、氰化物等均有稍许增加,其中工业CODcr排放量18.83万吨,占总量的比重为29.68%,比上年减少11.13%,排放主要集中在造纸行业,占21.19%、化工行业占16.73%;工业氨氮排放2.87万吨,减少5.07%;生活污水中排放CODcr44.61万吨,比上年减少1.11%,排放氨氮4.82万吨,比上年增加了4.476%,生活排放量逐年与生活污水排放量同步增长的趋势日益明显;重金属(汞、镉、 六价铬和铅)排放量为14.2吨,砷18.65吨,挥发酚107.87吨,氰化物38.91吨,石油类2185.63吨。

▲废气

全省废气排放量为6707.15亿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废气占48.43%,工艺废气占51.57%;排放二氧化硫53.06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46.48万吨,占总量的比重为87.61%;烟尘29.34万吨,其中工业烟尘26.78万吨,占总量的91.27%;工业粉尘33.49万吨;二氧化硫和烟尘的工业排放分别比上年下降1.68%0.85%,工业粉尘基本与上年持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总体上呈现逐年下降趋势。生活来源的二氧化硫排放量6.57万吨,烟尘2.56万吨。

工业废气排放主要在电力(主要是火力发电)和黑色金属冶炼两大行业,其排放量合计占总量的54.42%。工业二氧化硫排放分布在电力行业,占41.72%,其中火力发电业18.97万吨,占40.81%,非金属矿物制造业,占总量的10.82%;主要排放地区是武汉、襄樊、荆门。工业烟尘排放量主要分布于电力行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和化工行业,其排放量合计占总量的66.17%,主要排放地区是武汉、宜昌和荆门。工业粉尘排放分布在非金属矿物制造业,其排放量合计占总量的71.42%,其中水泥行业占绝大多数,有22.56万吨,主要排放地区有黄石、宜昌和十堰。

▲工业固体废物

全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3112.26万吨,比上年增长4.55%,综合利用2276.97万吨,处置90.93万吨,贮存764.00万吨,随着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贮存率和处置率近几年持续上升,分别达到了72.49%24.55%2.92%,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增加了,但排放量在逐年下降。

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尾矿、冶炼废渣、粉煤灰和炉渣,这四项合计占总量的76.47%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主要集中在黑色金属冶炼、电力、有色金属矿采选和化学制品业,累计占总量的68.01%。固体废物排放分布在煤炭采选业、非金属矿物采选业,其排放量合计占总量的37.47%

▲总量控制完成情况

全省对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氨氮、工业固体废物等6项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各项指标与2002年相比,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二氧化硫排放量尽管逐年在削减,但是离国家2005年的总量控制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

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完成情况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万吨)

2003

(万吨)

2002

(万吨)

2001

(万吨)

2003年比2002

增减(%)

“十五”计划

指标(万吨)

SO2

53.06

53.92

54.05

-1.59

51.00

烟尘

29.34

29.63

30.82

-0.98

32.70

粉尘

33.49

33.48

35.30

0.03

39.00

CODcr

63.44

66.30

66.83

-4.31

67.70

氨氮

7.68

7.63

7.68

0.66

11.49

固废

9.49

12.16

12.26

-21.96

15.55

 

环境质量状况·地表水环境

 

2003,湖北省环境监测系统对全省35条主要河流、11个湖泊、7座水库、7个城市内湖、11条城市纳污河渠进行了监测。长江、汉江干流的水质总体良好,长江部分支流的水质已受污染,汉江大部分支流水质较差,城市内湖和纳污河渠的水质污染严重,主要湖泊、水库的水质大部分不能满足功能区划要求。河流主要污染指标是氨氮、BOD5和高锰酸盐指数,湖泊、水库主要污染指标是总磷、总氮。

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良好、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占72.4%,水质较差、符合Ⅳ、Ⅴ类标准的断面占20.7%,水质污染严重为劣Ⅴ类的断面占6.9%

主要湖泊、水库中,水质良好、符合Ⅱ、Ⅲ类标准的占28.6%,水质较差、符合Ⅳ类或Ⅴ类标准的占61.9%,水质污染严重劣于Ⅴ类的占9.5%

▲长江干流

长江干流水质良好。10个监测断面的水质全部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类别的标准要求,为Ⅱ类。与2002年相比,宜昌南津关断面水质由Ⅳ类上升到Ⅱ类,其他断面水质类别与上年相同。

▲长江支流

长江部分支流水质受污染。40个断面中,水质良好符合Ⅱ类、Ⅲ类的分别占22.5%32.5%,水质受污染为Ⅳ类、Ⅴ类的分别占25%10%,水质污染严重为劣Ⅴ类的占10%,包括府河孝感河段、武汉朱家河口断面,利川清江东门桥断面。水质符合功能区划类别标准的断面占52.5%。水质良好的断面数与2002年持平,水质为劣Ⅴ类的断面数减少了10%,水质总体上好于2002年。

长江支流主要污染指标是氨氮和BOD5

2003年长江、汉江干流湖北省内水质状况

水体名称

 

所在地

断面名称

规定

类别

现状类别

超规定类别项目

市交界断面

控制的城市

 

 

               江   

 

 

巴东县

巫峡口

 

重庆市

宜昌市

南津关

 

 

荆州市

砖瓦厂

五七码头

观音寺

 

 

武汉市

纱帽

杨泗港

 

 

 

黄石市

三峡

西塞山

风波港

 

 

 

 

 

郧西县

羊尾

 

陕西省

 

陈家坡

 

 

丹江口市

坝上

 

 

丹江口市

坝下

 

 

 

老河口市

 

 

沈湾

 

丹江口市

冯营

陡口

仙人渡

 

 

襄樊市

白家湾

钱营

余家湖

 

 

宜城市

郭安

 

 

钟祥市

转斗

总磷

襄樊宜城市

皇庄

 

 

天门市

罗汉闸

总磷

荆门沙洋区

潜江市

泽口

 

 

天门市

岳口

 

 

仙桃市

石码头

鄢湾

 

 

汉川市

石剅

小河

总磷

仙桃市

小河

总磷

 

武汉市

新沟

 

汉川市

郭家台

新港

宗关

龙王庙

 

 

 

 

 


2003年长江支流监测断面符合水质标准类别表

 

 

 

所在地

 

 

 

 

现状

类别

超规定类别项目

茅坪河

秭归县

导流洞

高锰酸盐指数、BOD5

黄柏河

宜昌市

市大桥

氨氮

 

利川市

西 

 

利川市

东门桥

劣Ⅴ

氨氮

恩施市

 

 

宜都市

宜都大桥

 

 

当阳市

当阳大桥

氨氮、铅

 

当阳市

育溪大桥

氨氮

沮漳河

当阳市

两河口

氨氮

荆州市

 

 

松滋河

松滋市

德胜闸

缺报

 

松滋市

同兴桥

缺报

 

内荆河

洪湖市

 

溶解氧

东荆河

潜江市

 

 

蔡甸区

黄陵大桥

石油类

 

赤壁市

望山段

 

嘉鱼县

陆溪口

 

 

咸宁市

西河桥

 

 

江夏区

 

 

 

鄂州市

 

氨氮

 

随州市

自来水厂

BOD5

 

孝感市

 

氨氮

(府

河)

随州市

涢水大桥

 

随州市

白桃桥

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

广水市

 

BOD5

安陆市

毓秀阁

 

云梦县

隔蒲桥

 

孝感市

 

劣Ⅴ

氨氮

孝感市

鲢鱼地

劣Ⅴ

BOD5、氨氮

武汉市

太平沙

 

武汉市

李家闸

 

武汉市

朱家河口

劣Ⅴ

氨氮、石油类

 

黄陂区

 

石油类

 

新洲区

 

 

 

麻城市

许家湾

 

 

新洲区

 

 

 

巴河镇

 

氨氮

 

浠水县

杨树沟

 

浠水县

兰溪大桥

氨氮

 

蕲春县

 

 

 

阳新县

 

 

阳新县

富池闸

 

 


▲汉江干流

汉江干流水质良好。26个断面中符合Ⅱ类标准的断面占61.5%、Ⅲ类占38.5%。襄樊钱营以上河段水质为Ⅱ类,襄樊余家湖、钟祥转斗、天门罗汉闸以及汉川石剅至武汉龙王庙河段水质为Ⅲ类。汉江干流达到功能区划类别标准的断面占84.6%,与2002年相比略有上升。

▲汉江支流

汉江大部分支流受污染。11个断面中,水质良好达到Ⅰ~Ⅲ类标准的占45.5%,水质受污染为Ⅳ类、Ⅴ类的各占18.2%;水质污染严重为劣Ⅴ类的占18.2%。包括小清河襄樊河口和唐白河张湾断面。水质符合功能区划类别标准的断面占54.5%,与2002年相比,劣Ⅴ类的断面数减少了18.2%。符合功能区划类别标准的断面数增加18.1%,水质总体上有所改善。

汉江支流主要污染指标是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BOD5

 

2003年汉江支流监测断面符合水质标准类别表

 

 

 

所在地

 

 

 

 

现状

类别

超规定类别项目

 

竹山县

 

 

竹山县

 

 

 

谷城县

聂家滩

 

 

谷城县

 

氨氮

小清河

襄樊市

清河口

劣Ⅴ

高锰酸盐指数、BOD5

氨氮、石油类、挥发酚

唐白河

襄阳县

 

劣Ⅴ

高锰酸盐指数、BOD5

氨氮

 

宜城市

 

高锰酸盐指数、BOD5

氨氮

竹皮河

荆门市

入汉江口

 

天门河

天门市

杨林

高锰酸盐指数、BOD5

氨氮、溶解氧

汉北河

汉川市

新沟闸

 

大富水

应城市

公路桥

 

 

 

▲水库

7座水库中,漳河水库为Ⅱ类,符合功能区划标准;黄龙滩水库、陆水水库为Ⅲ类;其他水库为Ⅳ类。与2002年相比,徐家河水库、黄龙滩水库的水质有所下降。丹江口水库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是总氮超标,其它水库主要污染指标是总磷和总氮。

 

2003年湖北省主要水库水质状况

名称

所在县市

规定

类别

现状

类别

超规定类别项目

营养

状态

浮桥河水库

麻城市

总磷

 

白莲河水库

浠水县

总磷、总氮

 

徐家河水库

广水市

高锰酸盐指数、总磷、BOD

 

漳河水库

荆门市

 

贫营养

黄龙滩水库

十堰市

总氮

贫营养

丹江口水库

丹江口市

总氮

中营养

陆水水库

赤壁市

总磷

 

 

▲湖泊

湖泊主要受氮、磷污染。11个省控湖泊的14个水域,水质符合Ⅱ类标准的占7.1%、Ⅲ类的占14.3%、Ⅳ类的占42.8%、Ⅴ类的占21.5%,水质污染严重为劣Ⅴ类的占14.3%。水质不符合功能区划类别标准的湖泊为85.7%。湖泊水质总体上与2002年持平。

▲城市内湖和纳污河渠

城市内湖和纳污河渠的污染仍十分严重。武汉、黄石、鄂州、荆州、襄樊、十堰、荆门的7个城市内湖和11条纳污河渠的水质绝大部分为劣Ⅴ类。纳污河渠主要污染指标是氨氮、BOD5和高锰酸盐指数。内湖主要污染指标是总氮、总磷、氨氮和BOD5

 

 

 

 

2003年湖北省主要湖泊水质状况

名称

 

所在地

规定

类别

现状

类别

超规定类别项目

营养

状态

汤逊湖

武汉江夏区

 

中营养

 

斧头湖

江夏区

总磷

中营养

 

后官湖

蔡甸区

总磷

中营养

 

张渡湖

新洲区

总磷

中营养

 

 

黄陂区

总磷、总氮、石油类

中营养

 

梁子湖

江夏水域

 

中营养

 

鄂州水域

总磷

 

大冶湖

大冶市

(内湖)

劣Ⅴ

总磷、总氮、BOD5、氨氮、砷

 

 

大冶湖

大冶市

(外湖)

总磷、总氮

 

 

保安湖

大冶市

总磷、总氮、氨氮

 

 

 

荆州市

总磷、总氮、BOD5

 

 

 

荆州水域

劣Ⅴ

总磷、总氮

 

 

荆门水域

总磷、高锰酸盐指数、BOD5、石油类

 

 

汈汊湖

汉川市

总磷

 

 

 

环境质量状况·饮用水源地

 

2003年,湖北省环境监测系统对武汉、黄石、宜昌、襄樊、十堰、荆州、荆门、鄂州、随州、孝感、黄冈、咸宁、恩施、潜江、仙桃、天门、老河口和赤壁等18个城市36个水厂3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每月进行了监测。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全省监测水源地月水质达标率为54%--85%,全年水量加权达标率为77.3%。其中,武汉东湖团山水厂水源地全年超标,襄樊、十堰、荆门、随州、潜江、仙桃、天门、老河口等市内各水源地和武汉宗关水厂水源地、黄冈市三水厂水源地共1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各月均达标,其余1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只有部分月份达标。

全省饮用水源地水质主要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其次为总磷、总氮、石油类、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我省饮用水源地水质未影响饮用水安全。


2003年湖北省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表

城市

水源地

达标月数量(个)

年达标率(%

超标项目

 

汉江国棉水厂水源地

5

40.3

76.9

粪大肠菌群

汉江宗关水厂宗关水源地

12

100

 

汉江琴断口水厂水源地

10

81.8

粪大肠菌群

汉江白鹤嘴水厂水源地

10

83.8

粪大肠菌群

长江汉口堤角水厂水源地

3

21.1

粪大肠菌群

长江余家头水厂水源地

6

49.7

粪大肠菌群

长江武昌平湖门水厂水源

9

75.0

粪大肠菌群

长江白沙洲水厂水源地

9

74.8

粪大肠菌群

东湖团山水厂水源地

0

0

总氮、总磷、石油类、粪大肠菌群、BOD5高锰酸盐指数

黄石

长江凉亭山水厂水源地

4

32.7

粪大肠菌群、总磷

宜昌

运河茶庵一水厂水源地

7

57.9

粪大肠菌群

汉江火星观水源地

一、二、三、

四水厂

12

100

100

 

汉江白家湾五水厂水源地

12

100

 

十堰

黄龙水库水厂水源地

12

100

 

荆州

长江东区水厂水源地

1

17.9

粪大肠菌群

荆门

漳河水库荆门水厂水源地

12

100

 

长港樊口水厂水源地

11

91.7

88.4

粪大肠菌群、

长江雨台山水源地

雨台山水厂

10

86.7

粪大肠菌群

风凰台水厂

11

粪大肠菌群、

随州

涡水随州水厂

12

100

 

孝感

沦河二水厂水源地

10

91.3

石油类、BOD5

长江二水厂水源地

10

85.8

93.6

氨氮

长江三水厂水源地

12

100

 

长江潘湾净水厂水源地

11

91.3

84.3

粪大肠菌群

淦水温泉水厂水源地

9

76.1

粪大肠菌群

清江一碗水二厂水源地

6

48.3

48.2

粪大肠菌群、总磷、氨氮、石油类

清江大龙潭三水厂水源地

6

48.1

粪大肠菌群、总磷、石油类

潜江

汉江泽口潜江水厂水源地

12

100

 

仙桃

汉江仙桃二水厂水源地

12

100

 

天门

天门河竟陵水厂水源地

12

100

 

老河

汉江老河口一水厂水源地

12

100

100

 

汉江老河口二水厂水源地

12

100

 

赤壁

陆水水库赤壁水厂水源地

11

918

总磷

全省

36个水厂32个水源地

全年监测水源地取水量共168143万吨,水质达标率77.3%

 

环境质量状况·城市空气质量

 

城市空气质量

2003年我省武汉、黄石、十堰、宜昌、襄樊、鄂州、荆门、孝感、荆州、黄冈、咸宁、随州、恩施、潜江、仙桃、天门、神农架等17个省管重点城市(以下简称重点城市),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或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综合评价,神农架符合国家一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十堰、荆门、咸宁、随州、仙桃、潜江、天门7个城市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武汉、黄石、襄樊、鄂州、孝感、荆州、黄冈7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三级,呈轻微污染状态;宜昌、恩施超过三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

各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良好(二级标准以内)的天数占54.2%(黄冈)~100%(神农架)。全省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达到良好的天数总体平均占78.5%,环境空气受轻微污染的天数总体平均占21.5%

2002年相比,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增加了十堰、荆门、随州三城市,减少了鄂州市;宜昌、恩施的空气质量由三级下降到超三级。

▲主要污染物

影响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其次是二氧化硫。武汉、宜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超过一级标准,说明大中城市机动车辆尾气污染问题应引起重视。

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分级统计

空气质量级别

全国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

湖北重点城市

2002

2003

2002

2003

达标城市百分率(%)

26.6

32.7

36.8

47.1.

三级城市百分率(%)

38.9

36.3

63.2

41.2

超三级城市百分率(%)

34.5

31

0

11.7

 


2003年度湖北省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

 

 

 

 

 

 

 

 

 

城市名称

年均值达标级别

综合评价

日均值达标天数百分率,%

一、二级达标合计(%)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可吸入颗粒物或总悬浮颗粒物

一级%

二级%

三级%

超三级%

神农架

90.9

9.1

0.0

0.0

100.0

仙桃市*

4.7

94.3

1.0

0.0

99.0

天门市

0.0

96.8

3.2

0.0

96.8

十堰市*

34.8

61.6

3.6

0.0

96.4

潜江市

28.8

61.5

9.7

0.0

90.3

咸宁市

43.4

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