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湖北省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发布《2000年湖北省环境状况公报》。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局长:杨家志

                                               200161

 

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总量控制情况

 

废气

2000年我省空气环境总体仍呈煤烟型污染性质,主要污染物是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粉尘和烟尘。工业废气及污染物排放主要集中在黑色金属冶炼业、电力行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和化工等行业。

工业废气排放量5674.36亿标立方米,基本与上年持平。二氧化硫排放量56.04万吨,比上年增长1.34%;其中工业二氧化硫50.82万吨,占总量的比重为90.69%。烟尘排放量36.33万吨,比上年增长8.12%;其中工业排放32.15万吨,比上年增长3.9%,占总量比重88.46%。工业粉尘排放量41.03万吨,比上年下降15.2%,主要是几个大水泥厂加强了收尘。

▲废水

全省工业废水排放的主要行业有黑色金属冶炼、化工、造纸、机械电子设备、纺织等。从地域分布看,武汉、黄石、襄樊、宜昌、荆州是主要排放区域。

2000年底是“一控双达标”的最后期限,各工业企业加大了污染治理力度,使得工业废水排放量下降,排放达标量和处理量上升。全省废水排放总量23.31亿吨,与上年持平。其中,工来废水10.67亿吨,比上年下降8.0%;排放达标量8.06亿吨,比上年增长16.2%。工业废水中的污染物除汞和砷排放量上升外,其他污染物和镉、六价铬、铅、挥发、氰化物等均有较大幅度下降。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6.65万吨,重金属(汞、镉、六价铬、铅)14.02吨,砷32.36吨,挥发170.91吨,氰化物38.21吨,石油类2697吨。

▲固体废物

2000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817.78万吨,其中县及县以上工业企业为2220.95万吨,乡镇企业产生量为596.8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1514.26万吨,历年累计贮存量12406.34万吨,堆存占地面积2041.42万平方米。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16.20万吨。

全省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尾矿、冶炼废渣和炉渣,共1944.83万吨,占总量的69.02%。排放主要分布于采掘业、黑色金属冶炼业和化工工业。黄石市、武汉市、襄樊市是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主要区域。

▲总量控制情况

全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核定的总量,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的产生,所有新建的大型建设项目都进行了总量核定工作。全省12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各项总量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以内。


湖北省“九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变化情况

年份

1995

总量控

制指标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0年比1995年下降比例(%)

烟尘(万吨)

55.5

56

54.2

35.4

32.2

33.6

36.33

34.5

工业粉尘(万吨)

48.6

48

65.7

62.1

60.5

48.4

41.03

14.5

二氧化硫(万吨)

65.1

65.0

63.5

59.9

56.9

55.3

56.04

13.8

化学需氧量(万吨)

79.1

79.0

79.0

77.6

68.6

70.8

70.24

11.0

石油类()

6264

5637

3768

3458

4536

2889

2697

52.2

氰化物()

102

91.6

227

142

134

64.7

38.21

58.3

()

49.5

49.5

172

61.7

40.8

21.0

32.36

34.6

()

0.12

0.12

0.03

0.03

0.03

0.01

0.014

88.3

()

16.3

16.3

25.7

13.5

14.5

12.3

5.827

64.3

()

1.27

1.27

0.26

0.73

0.92

0.59

0.466

63.3

六价铬()

21.0

18.9

9.62

12.1

11.4

15.9

7.707

59.2

工业固体废物(万吨)

28.3

28.3

59.3

17.2

51.5

27.5

16.20

42.8

 

环境质量状况·空气环境

 

2000年全省环境空气监测网17个站开展的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明,空气质量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绝大多数城市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是主要污染因子,但恩施市二氧化硫污染十分突出。

▲二氧化硫

17个城市二氧化硫年均值范围在6139微克/标立方米之间,最小值在十堰,最大值在恩施。恩施市年均值超过二级标准1.3倍,其余16个城市年均值都在二级空气质量标准范围内。

二氧化硫日均值在2718微克/标立方米范围。武汉、黄石、宜昌、恩施有日均值超标现象,恩施是全省最大日均值,超标率33.8%

▲二氧化氮

17个城市空气中二氧化氮年均值范围1049微克/标立方米,极值城市分别为孝感和武汉。其中,武汉市超过国家一级标准(40微克/标立方米),其他城市均低于国家一级标准。

二氧化氮日均值范围在1166微克/标立方米之间,仅武汉和黄石有日均值超过二级标准现象。

▲总悬浮颗粒物

总悬浮颗粒物年均值范围170290微克/标立方米,恩施年均值是全省最小值,黄石是最大值。鄂州、赤壁、恩施、仙桃、潜江等五城市年均值在国家二级标准内,其他城市在三级标准内。

总悬浮颗粒物日均值在101580微克/标立方米范围,极值城市分别为十堰和黄石,黄石日均最大值超过二级标准4.3倍。

武汉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130微克/标立方米,超过年平均限值二级标准0.3 ;日均值在24357微克/标立方米范围,日均值超标率29.8%

▲降尘

全省15个开展降尘监测的城市年均值范围5.7613.93/平方公里·月,武汉、黄石、十堰、宜昌、襄樊、鄂州和荆门等城市年均值超过10/平方公里·月,武汉市是最高值,黄冈是最低值。

▲降水

全省15个城市降水监测表明,多数城市降水中酸雨污染比上年略有减轻,少数城市比上年重,总体上降水污染仍处在同一水平。从程度上看,有所减轻,从范围上看,没有减小,相反还有所扩大。全年中,三、四季度全省雨量较大,酸雨污染也较严重。

全省有10个城市检出了酸雨,酸雨检出率2.6162.16%,降水中酸雨比例为15.98%,比上年低0.82个百分点,降水雨量加权PH均值5.98,比上年高0.07PH单位。各城市年雨量加权PH均值在4.406.89,恩施市为最低值,潜江市为最高值。PH年雨量加权均值小于5.6的城市有宜昌、枝江、咸宁、恩施。

▲硫酸盐化速率

武汉、黄石、宜昌、襄樊、荆门、荆州六城市硫酸盐化速率年均值在165927微克SO3/1002·碱片·日)范围,极值城市分别出现在荆门和荆州。六城市硫酸盐化速率日均值在254170微克/标立方米范围,极值城市分别出现在黄石和武汉。

 

环境质量状况·水环境

 

以水质必测项目年均值评价全省地面水水质,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但局部地区和流域水污染问题突出。

▲长江干流

长江宜昌、荆州、武汉和黄石监测断面水质良好,年均值符合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排序表明,水质相对较好的是荆州江段,以下依次是武汉杨泗港断面、黄石江段和宜昌南津关断面。三个水期中丰水期水质相对较差,干流主要污染物是氨氮,其次是高锰酸盐指数。

▲汉江干流

汉江干流25个省控断面中,水质符合Ⅱ类标准的占52%,符合Ⅳ类的占40%,超过Ⅴ类的占8%。郧西羊尾至襄樊白家湾的12个断面以及下游天门岳口、仙桃石码头、鄢湾断面的水质良好,符合Ⅱ类水质标准;襄樊市中、下游河段、钟祥转斗至潜江泽口河段以及汉川、武汉河段的水质较差,不符合功能区划类别水质要求。汉江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排序表明,水质污染严重,排前三位的断面是天门罗汉闸、武汉新沟和潜江泽口,干流主要污染物是总磷和氨氮。

▲长江支流

长江支流水质比干流差,24条支流44个断面中,年均值符合Ⅱ—Ⅲ类水质的水体占41%,符合Ⅳ—Ⅴ类水质的占34%,超Ⅴ类的占25%,达到功能区划类别的断面占40.9%。主要污染物是氨氮、BOD5和高锰酸盐指数。长江支流监测断面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排序表明,污染较严重排前八位的河流断面是:府河武汉河段、孝感河段、内荆河新堤、漳河当阳两河口、随州撅水、鄂州长港口、清江利川东门以及府河随州白桃桥,其污染负荷占长江支流的60.4%

▲汉江支流

汉江8条省控支流9个断面的水质较好,符合Ⅱ—Ⅲ类水质的有堵河竹山柿湾、沙沟、谷城北河聂家滩、南河入汉江口、汉北河汉川新沟,占55.6%;水质污染严重、达不到功能区划类别、水质为Ⅴ类或超过Ⅴ类的是小清河襄樊清河口、唐白河襄阳张湾、蛮河宜城孔湾和天门河杨林,占44.4%,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排序表明,污染排首位的是小清河,以下依次为唐白河、蛮河、天门河、汉北河、南河、北河和堵河,主要污染物是氨氮和BOD5


▲城市水体

全省城市内湖和纳污河渠的水质污染严重,均达不到Ⅴ类水质。内湖主要污染物是总氮和总磷,综合污染指数排首位的是汉阳墨水湖,以下依次是鄂州洋湖、黄石青山湖、武昌沙湖、汉口东西湖、黄石磁湖和武昌东湖。纳污河渠主要污染物是BOD5和氨氮,综合污染指数排首位的是宜昌白家冲,以下依次是荆州西干渠、荆门竹皮河、荆州湖渠、襄樊南渠、荆州沙河、十堰神定河、荆州护城河、襄樊护城河、鄂州新港、十堰泗水和犟河

▲湖泊

10个省控湖泊基本都处在富营养状态,水质全部未达到功能区划标准的要求,主要污染物是总氮和总磷。湖泊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排序表明,污染严重排首位的是大冶湖,以下依次是荆州长湖、新洲涨渡湖蔡甸后官湖、黄陂后湖、大冶保安湖、汉川汈汊湖、江夏斧头湖、汤逊湖和梁子湖。符合Ⅳ类的占30.0%,其他符合或劣于Ⅴ类水质。

▲水库

6座省控水库水质较好,但均有总氮或总磷超过功能区划标准Ⅱ类水质的要求。综合污染指数排首位的是丹江口水库,以下依次是十堰黄龙滩水库、广水徐家河水库、浠水白莲河水库、荆门漳河水库、麻城浮桥河水库。

 

环境质量状况·声环境

 

▲城市环境噪声

全省城市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50.756.8分贝之间,其中省辖各市范围为54.556.8分贝,宜昌市最高,十堰市最低。县级市水平低于省辖市,范围为50.756.3分贝,潜江市最高,老河口市最低。与上年相比,多数城市环境噪声有所下降,仙桃、黄石降幅在1.5分贝以上。

▲城市交通干线噪声

省辖城市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在68.472.5分贝之间,最低值在鄂州市,最高为武汉市,超过70分贝的城市还有黄石、荆州、潜江。县级市一般低于省辖市1-2分贝。与上年相比,多数城市噪声水平相持或略有下降。

▲城市功能区噪声

八个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在各功能区中,特殊住宅区黄石夜间略有超标;居民文教区黄石白天、夜间均超标;宜昌、黄石两市混杂区白天、夜间超标;工业区黄石、潜江白天、夜间,武汉夜间超标;武汉、黄石、宜昌和潜江白天、夜间除十堰外交通干线两侧普遍超标。

 

生态环境

 

全省已建立自然保护区(点)38个,总面积680000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69%,在全国列第14位。其中,国家级保护区5个,省级9个,地市级2个,县级22个。建立生态示范区9个,面积3749273公顷,其中国家级8个。当阳市、钟祥市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首批3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之一。


污染防治和污染源达标情况

 

▲环境污染防治

2000年全省工业废水处理量16.88亿吨(含回用),比1999年增加5.0%;废水处理率89.42%,比上年提高6.83个百分点;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75.51%,比上年提高15.69个百分点。工业废气处理率89.38%,比上年增长4.01个百分点;燃料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97.25%,生产工艺中废气净化处理率83.32%。工业锅炉烟尘排放达标率91.77%,工业炉窑烟尘排放达标率72.29%。至2000年底,全省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8座,加上明渠和埋地式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23万吨。全省已建成烟尘控制区183个,环境噪声达标区114个,面积分别为906.612平方公里和660.30平方公里。

▲环境保护投入情况

“九五”期间湖北省环境保护投入情况表

内容

“八五”平均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九五”合计

环保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