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湖北省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发布《2000年湖北省环境状况公报》。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局长:杨家志
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总量控制情况
▲废气
2000年我省空气环境总体仍呈煤烟型污染性质,主要污染物是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粉尘和烟尘。工业废气及污染物排放主要集中在黑色金属冶炼业、电力行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和化工等行业。
工业废气排放量5674.36亿标立方米,基本与上年持平。二氧化硫排放量56.04万吨,比上年增长1.34%;其中工业二氧化硫50.82万吨,占总量的比重为90.69%。烟尘排放量36.33万吨,比上年增长8.12%;其中工业排放32.15万吨,比上年增长3.9%,占总量比重88.46%。工业粉尘排放量41.03万吨,比上年下降15.2%,主要是几个大水泥厂加强了收尘。
▲废水
全省工业废水排放的主要行业有黑色金属冶炼、化工、造纸、机械电子设备、纺织等。从地域分布看,武汉、黄石、襄樊、宜昌、荆州是主要排放区域。
2000年底是“一控双达标”的最后期限,各工业企业加大了污染治理力度,使得工业废水排放量下降,排放达标量和处理量上升。全省废水排放总量23.31亿吨,与上年持平。其中,工来废水10.67亿吨,比上年下降8.0%;排放达标量8.06亿吨,比上年增长16.2%。工业废水中的污染物除汞和砷排放量上升外,其他污染物和镉、六价铬、铅、挥发酚、氰化物等均有较大幅度下降。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6.65万吨,重金属(汞、镉、六价铬、铅)14.02吨,砷32.36吨,挥发酚170.91吨,氰化物38.21吨,石油类2697吨。
▲固体废物
2000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817.78万吨,其中县及县以上工业企业为2220.95万吨,乡镇企业产生量为596.8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1514.26万吨,历年累计贮存量12406.34万吨,堆存占地面积2041.42万平方米。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16.20万吨。
全省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尾矿、冶炼废渣和炉渣,共1944.83万吨,占总量的69.02%。排放主要分布于采掘业、黑色金属冶炼业和化工工业。黄石市、武汉市、襄樊市是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主要区域。
▲总量控制情况
全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核定的总量,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的产生,所有新建的大型建设项目都进行了总量核定工作。全省12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各项总量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以内。
湖北省“九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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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1995年 |
总量控 制指标 |
1996年 |
1997年 |
1998年 |
1999年 |
2000年 |
2000年比1995年下降比例(%) |
|
烟尘(万吨) |
55.5 |
56 |
54.2 |
35.4 |
32.2 |
33.6 |
36.33 |
34.5 |
|
工业粉尘(万吨) |
48.6 |
48 |
65.7 |
62.1 |
60.5 |
48.4 |
41.03 |
14.5 |
|
二氧化硫(万吨) |
65.1 |
65.0 |
63.5 |
59.9 |
56.9 |
55.3 |
56.04 |
13.8 |
|
化学需氧量(万吨) |
79.1 |
79.0 |
79.0 |
77.6 |
68.6 |
70.8 |
70.24 |
11.0 |
|
石油类(吨) |
6264 |
5637 |
3768 |
3458 |
4536 |
2889 |
2697 |
52.2 |
|
氰化物(吨) |
102 |
91.6 |
227 |
142 |
134 |
64.7 |
38.21 |
58.3 |
|
砷(吨) |
49.5 |
49.5 |
172 |
61.7 |
40.8 |
21.0 |
32.36 |
34.6 |
|
汞(吨) |
0.12 |
0.12 |
0.03 |
0.03 |
0.03 |
0.01 |
0.014 |
88.3 |
|
铅(吨) |
16.3 |
16.3 |
25.7 |
13.5 |
14.5 |
12.3 |
5.827 |
64.3 |
|
镉(吨) |
1.27 |
1.27 |
0.26 |
0.73 |
0.92 |
0.59 |
0.466 |
63.3 |
|
六价铬(吨) |
21.0 |
18.9 |
9.62 |
12.1 |
11.4 |
15.9 |
7.707 |
59.2 |
|
工业固体废物(万吨) |
28.3 |
28.3 |
59.3 |
17.2 |
51.5 |
27.5 |
16.20 |
42.8 |
环境质量状况·空气环境
2000年全省环境空气监测网17个站开展的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明,空气质量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绝大多数城市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是主要污染因子,但恩施市二氧化硫污染十分突出。
▲二氧化硫
17个城市二氧化硫年均值范围在6~139微克/标立方米之间,最小值在十堰,最大值在恩施。恩施市年均值超过二级标准1.3倍,其余16个城市年均值都在二级空气质量标准范围内。
二氧化硫日均值在2~718微克/标立方米范围。武汉、黄石、宜昌、恩施有日均值超标现象,恩施是全省最大日均值,超标率33.8%。
▲二氧化氮
17个城市空气中二氧化氮年均值范围10~49微克/标立方米,极值城市分别为孝感和武汉。其中,武汉市超过国家一级标准(40微克/标立方米),其他城市均低于国家一级标准。
二氧化氮日均值范围在1~166微克/标立方米之间,仅武汉和黄石有日均值超过二级标准现象。
▲总悬浮颗粒物
总悬浮颗粒物年均值范围170~290微克/标立方米,恩施年均值是全省最小值,黄石是最大值。鄂州、赤壁、恩施、仙桃、潜江等五城市年均值在国家二级标准内,其他城市在三级标准内。
总悬浮颗粒物日均值在10~1580微克/标立方米范围,极值城市分别为十堰和黄石,黄石日均最大值超过二级标准4.3倍。
武汉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130微克/标立方米,超过年平均限值二级标准0.3倍 ;日均值在24~357微克/标立方米范围,日均值超标率29.8%。
▲降尘
全省15个开展降尘监测的城市年均值范围5.76~13.93吨/平方公里·月,武汉、黄石、十堰、宜昌、襄樊、鄂州和荆门等城市年均值超过10吨/平方公里·月,武汉市是最高值,黄冈是最低值。
▲降水
全省15个城市降水监测表明,多数城市降水中酸雨污染比上年略有减轻,少数城市比上年重,总体上降水污染仍处在同一水平。从程度上看,有所减轻,从范围上看,没有减小,相反还有所扩大。全年中,三、四季度全省雨量较大,酸雨污染也较严重。
全省有10个城市检出了酸雨,酸雨检出率2.61~62.16%,降水中酸雨比例为15.98%,比上年低0.82个百分点,降水雨量加权PH均值5.98,比上年高0.07个PH单位。各城市年雨量加权PH均值在4.40~6.89,恩施市为最低值,潜江市为最高值。PH年雨量加权均值小于5.6的城市有宜昌、枝江、咸宁、恩施。
▲硫酸盐化速率
武汉、黄石、宜昌、襄樊、荆门、荆州六城市硫酸盐化速率年均值在165~927微克SO3/(100㎝2·碱片·日)范围,极值城市分别出现在荆门和荆州。六城市硫酸盐化速率日均值在25~4170微克/标立方米范围,极值城市分别出现在黄石和武汉。
环境质量状况·水环境
以水质必测项目年均值评价全省地面水水质,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但局部地区和流域水污染问题突出。
▲长江干流
长江宜昌、荆州、武汉和黄石监测断面水质良好,年均值符合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排序表明,水质相对较好的是荆州江段,以下依次是武汉杨泗港断面、黄石江段和宜昌南津关断面。三个水期中丰水期水质相对较差,干流主要污染物是氨氮,其次是高锰酸盐指数。
▲汉江干流
汉江干流25个省控断面中,水质符合Ⅱ类标准的占52%,符合Ⅳ类的占40%,超过Ⅴ类的占8%。郧西羊尾至襄樊白家湾的12个断面以及下游天门岳口、仙桃石码头、鄢湾断面的水质良好,符合Ⅱ类水质标准;襄樊市中、下游河段、钟祥转斗至潜江泽口河段以及汉川、武汉河段的水质较差,不符合功能区划类别水质要求。汉江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排序表明,水质污染严重,排前三位的断面是天门罗汉闸、武汉新沟和潜江泽口,干流主要污染物是总磷和氨氮。
▲长江支流
长江支流水质比干流差,24条支流44个断面中,年均值符合Ⅱ—Ⅲ类水质的水体占41%,符合Ⅳ—Ⅴ类水质的占34%,超Ⅴ类的占25%,达到功能区划类别的断面占40.9%。主要污染物是氨氮、BOD5和高锰酸盐指数。长江支流监测断面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排序表明,污染较严重排前八位的河流断面是:府河武汉河段、孝感河段、内荆河新堤、沮漳河当阳两河口、随州撅水、鄂州长港樊口、清江利川东门以及府河随州白桃桥,其污染负荷占长江支流的60.4%,
▲汉江支流
汉江8条省控支流9个断面的水质较好,符合Ⅱ—Ⅲ类水质的有堵河竹山柿湾、沙沟、谷城北河聂家滩、南河入汉江口、汉北河汉川新沟,占55.6%;水质污染严重、达不到功能区划类别、水质为Ⅴ类或超过Ⅴ类的是小清河襄樊清河口、唐白河襄阳张湾、蛮河宜城孔湾和天门河杨林,占44.4%,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排序表明,污染排首位的是小清河,以下依次为唐白河、蛮河、天门河、汉北河、南河、北河和堵河,主要污染物是氨氮和BOD5。
▲城市水体
全省城市内湖和纳污河渠的水质污染严重,均达不到Ⅴ类水质。内湖主要污染物是总氮和总磷,综合污染指数排首位的是汉阳墨水湖,以下依次是鄂州洋澜湖、黄石青山湖、武昌沙湖、汉口东西湖、黄石磁湖和武昌东湖。纳污河渠主要污染物是BOD5和氨氮,综合污染指数排首位的是宜昌白家冲,以下依次是荆州西干渠、荆门竹皮河、荆州豉湖渠、襄樊南渠、荆州荆沙河、十堰神定河、荆州护城河、襄樊护城河、鄂州新港、十堰泗水和犟河。
▲湖泊
10个省控湖泊基本都处在富营养状态,水质全部未达到功能区划标准的要求,主要污染物是总氮和总磷。湖泊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排序表明,污染严重排首位的是大冶湖,以下依次是荆州长湖、新洲涨渡湖、蔡甸后官湖、黄陂后湖、大冶保安湖、汉川汈汊湖、江夏斧头湖、汤逊湖和梁子湖。符合Ⅳ类的占30.0%,其他符合或劣于Ⅴ类水质。
▲水库
6座省控水库水质较好,但均有总氮或总磷超过功能区划标准Ⅱ类水质的要求。综合污染指数排首位的是丹江口水库,以下依次是十堰黄龙滩水库、广水徐家河水库、浠水白莲河水库、荆门漳河水库、麻城浮桥河水库。
环境质量状况·声环境
▲城市环境噪声
全省城市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50.7~56.8分贝之间,其中省辖各市范围为54.5~56.8分贝,宜昌市最高,十堰市最低。县级市水平低于省辖市,范围为50.7~56.3分贝,潜江市最高,老河口市最低。与上年相比,多数城市环境噪声有所下降,仙桃、黄石降幅在1.5分贝以上。
▲城市交通干线噪声
省辖城市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在68.4~72.5分贝之间,最低值在鄂州市,最高为武汉市,超过70分贝的城市还有黄石、荆州、潜江。县级市一般低于省辖市1-2分贝。与上年相比,多数城市噪声水平相持或略有下降。
▲城市功能区噪声
八个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在各功能区中,特殊住宅区黄石夜间略有超标;居民文教区黄石白天、夜间均超标;宜昌、黄石两市混杂区白天、夜间超标;工业区黄石、潜江白天、夜间,武汉夜间超标;武汉、黄石、宜昌和潜江白天、夜间除十堰外交通干线两侧普遍超标。
生态环境
全省已建立自然保护区(点)38个,总面积
污染防治和污染源达标情况
▲环境污染防治
2000年全省工业废水处理量16.88亿吨(含回用),比1999年增加5.0%;废水处理率89.42%,比上年提高6.83个百分点;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75.51%,比上年提高15.69个百分点。工业废气处理率89.38%,比上年增长4.01个百分点;燃料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97.25%,生产工艺中废气净化处理率83.32%。工业锅炉烟尘排放达标率91.77%,工业炉窑烟尘排放达标率72.29%。至2000年底,全省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8座,加上明渠和埋地式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23万吨。全省已建成烟尘控制区183个,环境噪声达标区114个,面积分别为906.612平方公里和660.30平方公里。
▲环境保护投入情况
“九五”期间湖北省环境保护投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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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八五”平均 |
1996 |
1997 |
1998 |
1999 |
2000 |
“九五”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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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投资( |